关于收缴省会高校教师小区(北区)住房测绘费和维修基金的通知
发布人:张承凤 信息来源:校工会 发布日期:2007.05.28 阅读次数:6081
省会高校教师小区(北区)各住户:
为保证房产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接省教育系统房屋建设开发公司通知,近期办理产权登记备案证及购买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手续,各购房住户必须交纳房屋测绘费和维修基金,现将收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房屋测绘费每平方米1.36元,按产权登记面积计收。
2.维修基金每平方米35元,按产权登记面积计收。
二.收费时间:
2007年5月29日---5月31日 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三.收费地点:
新校区综合管理中心622号房间
四、住房面积:1、A组团2号楼1-6层每户115.6㎡;7层93.69㎡
2、A组团3号楼1-6层每户115.61㎡;7层93.70㎡
3、A组团4号楼1单元1-5层96.45㎡;复式168.37㎡、181.44㎡;2-3单元1-6层115.62㎡;7层93.76㎡
4、A组团7号楼每户133.43㎡;
五、交款方式:一律用现金交付。
六、各住户交款时需携带本人工作证。
特此通知。
附件:高校教师小区各户面积
郑州大学教职工住房协调分配工作委员会
2007年5月28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0-16 18: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