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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河南省高校“魅力校园”专题摄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01日 信息来源:宣传部

关于参加河南省高校“魅力校园”专题摄影比赛的通知

关于参加河南省高校“魅力校园”专题摄影比赛的通知

发布人:张承凤 信息来源:宣传部 发布日期:2007.06.01 阅读次数:5104

学校各单位及我校摄影爱好者: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利用摄影艺术手段展示我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成就,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07年河南省高校“魅力校园”专题摄影比赛与摄影展览,并专门下发了《关于举办河南省高校“魅力校园”专题摄影比赛与展览的通知》(教体卫艺[2007]318号),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河南省高校“魅力校园”专题摄影比赛与展览实施方案》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发动,认真组织;请我校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用自己独特的视野和镜头,充分展示我校建设的风貌和师生的风采。具体参与办法及要求祥见实施方案。

我校参赛作品直接送至新闻与传播学院省高校摄影学会办公室,也可用电子邮件发到:zzdx817@yahoo.com.cn; 联系电话:67780090、13838119363 联系人:延百亮

附:《河南省高校“魅力校园”专题摄影比赛与展览实施方案》

党委宣传部

2007年5月31日

河南省高校“魅力校园”专题摄影比赛与展览实施方案

河南省高校“魅力校园”摄影作品比赛与展览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征稿,10月30日截稿。为搞好这项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影赛与影展的意义

这次摄影文化活动的意义有三:其一,借助摄影艺术展示河南省大学校园的现代风貌,大学教师和大学生的现代风采;其二,借助精美的画面展示各个院校的教学设施、科研条件,让人们认识我省高校的办学实力;其三,借助摄影比赛和摄影作品巡展加强高校之间的文化交流,促进校园文化活动和文化素质教育的蓬勃开展。

二、影赛、影展主办、承办单位

这次展览的主办单位为河南省教育厅,承办单位为河南省高校摄影学会。

三、影赛、影展的参与对象

分高校校级领导、教师和在校大学生三个组别。各高校校级领导组限报10件作品,教师和学生组各限报20件作品。

四、作品题材

分“魅力景色”和“魅力人物”两大类别:“魅力景色”包括大学校园的建筑、设施、山水、草木等,上述照片内容应该反映大学校园的特色;“魅力人物”包括大学专家、学者、大学生以及在教学、科研、后勤保障岗位上工作的各类人物在各类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积极向上美妙而动人的瞬间状态。

上述两大类别的作品在强调校园特色,视觉美感的同时,更应注重作品的文化内涵,请各学校认真组织稿件,把代表本校文化艺术水平的精品选送上报。

五、征稿时间

2007年6月1日—10月30日

六、评选时间

2007年11月10日—15日

七、首展时间

2007年12月1日

八、巡展范围

省内各地高校;之后还将与兄弟省份的高校进行交流展。

九、征稿细则

(1)一律送交电子文件。用胶片所拍摄的作品同样有资格参赛,但应通过底扫转换成数字文件。

(2)数码相机所拍的照片尺寸应在2500X1500—3500X2500之间;胶片扫描应采用JPEG压缩格式,图像尺寸不要大于3072X2048,不得小于1 MB。

(3)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以是组照。

(4)一件作品(一组照片为一件)用一个文件夹,应在电子文件夹表面注明作品题目、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职务、学校名称、通讯地址、电话号码以及电子信箱。

(5)作品以光盘储存方式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也可用挂号方式把参赛作品的光盘寄到: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新闻学院省高校摄影学会办公室,邮编450001;也可用电子邮件发到zzdx817@yahoo.com.cn ;联系电话:0371-67780090、13838119363。

十、作品评选与奖项

在影展组委会的监督下聘请高校内外的摄影权威人士评选,从“魅力景色”和“魅力人物”两大类别中各评选出金、银、铜和佳作奖。获奖者将获得奖牌和证书。

获奖作品除展出、在摄影网页上发布外,还将在省内外其他媒体上报道。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0-16 18: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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