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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举行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协同创新会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2日 信息来源:法学院

郑州大学举行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协同创新会

近日,郑州大学举行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协同创新会,就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的发展规划进行了深入研讨。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高丹盈、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司九龙、豫光金铅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张小国等到会祝贺并讲话,来自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豫光金铅集团公司、中国铝业郑州研究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城建学院、河南工业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原工学院等单位以及郑州大学法学院、水利与环境学院的专家、学者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梁庆亚主持。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高丹盈发表讲话。他指出:郑州大学以一省一校为主线,以协同创新为抓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初步构建了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体系。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以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制度需求为面向,以法学、环境科学、历史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为基础,重点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立法、执法、普法问题,涉及学科多,牵涉单位多,解决问题多,难在落实、重在落实、关键在落实。就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他强调:一是要遵循协同理念,以问题为导向,以任务为牵引,凝练并完成重大任务;二是要坚持协商原则,探索并完善体制、机制,融合创新因素,形成合力;三是要按照协议形式,明确责任、义务、权利,做实做强协同,做实做强创新。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徐祥民教授,受聘担任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学术顾问。会上,他详细阐释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并就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的组织构建、工作重点、发展思路、体制机制建设等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和前瞻性的建议和对策。

校哲学与社会科学研究院负责同志宣布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组织机构组成情况。法学院负责同志介绍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成立的背景、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会议还就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基本内涵、研究领域、研究方法、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学术研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宗敏、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黄建水、河南城建学院法学院院长王艳芳、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春玉、梁凤荣、郑州轻工业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闻英、郑州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教授左其亭、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王凤远、中原工学院法学院院长王肃、中国铝业郑州研究院环保工程研究所所长刘万超、豫光金铝集团副总工程师兼生产计划处处长卢笛、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王少禹、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冬、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陈晓景等先后作主题发言。最后,中国海洋大学徐祥民教授对学术研讨作了总结。

据悉,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由法学院牵头,整合学校相关学科的优势资源,联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豫光金铅集团公司、中国铝业郑州研究院、河南城建学院等单位共同组建的,2014年11月成为郑州大学重点培育建设的校级协同创新中心。 (韩新磊 周锐丽 供稿 武淳超 摄影)

郑州大学举行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协同创新会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高丹盈发表讲话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徐祥民教授发表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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